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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 全市各区积极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三)

来源:和平区信访办、东丽区信访办、宁河区信访办、宝坻区信访办 发布时间: 2023-05-24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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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全市各区积极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全面展示《条例》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效,持续推动《条例》精神和规定走深走实。


和平区


5月19日,由和平区信访办主办,小白楼街道办事处协办的《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集中宣传活动在解放北园开展。

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和平分局、区住建委、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派出业务骨干参加活动,与居民进行交流,讲解《条例》重要内容,并在现场设立接待点位,向群众发放宣传物品,倾听群众意见,解答群众疑问,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群众对《条例》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据了解,和平区以《条例》实施一周年为契机,提前谋划,集中开展多项主题宣传活动。5月10日,区信访办组织召开座谈交流会,邀请信访群众代表和相关街道、部门信访干部,就《条例》的落实情况进行深入交流,虚心接受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面对面座谈,心贴心交流,进一步宣传了《条例》,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下一步,和平区信访办还将采取业务培训等形式持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同时,发动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接待窗口、政务新媒体等载体,推动《条例》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为信访法治化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东丽区


为全面展示《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效,持续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地见效,5月12日,东丽区在万新街道香邑花园社区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集中宣传,近千余名群众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设置了宣传布标和主题展牌,重点围绕《条例》适用范围、信访事项办理流程以及依法逐级走访、网上信访等知识向群众开展广泛宣传,耐心解答社区群众咨询的相关问题,有效提升了社区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

下一步,东丽区将持续深入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集中学习等契机开展《条例》精读研讨;各街道也将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宣传,推动《条例》进社区、进企业;全区各级机关单位将统一向社会公布信访接待相关信息,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深入挖掘全区信访工作中涌现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感人故事,全面掀起学《条例》、用《条例》的热潮,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宁河区


宁河区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纳入今年全区信访工作要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并于5月组织集中宣传月活动,持续推动《条例》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各基层党委(党组)跟进学习《条例》内容,引领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学、带动社会全面学。区信访办立足工作实际,创新宣传载体,多层次、多角度广泛宣传《条例》内容,相继通过信访业务培训会、“赶大集”、带案下访等方式,提升基层信访干部工作能力,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反映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5月15日,板桥镇等基层单位,联合辖区司法所、派出所、综治矛调中心等部门,在集市等人流密集地区积极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宣传册,热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群众关心的信访程序、信访受理等问题,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理性表达诉求。

《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在全区积极营造了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良好基础。


宝坻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大力推动《条例》规定落地落实,宝坻区组织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集中宣传活动。

5月10日,区信访办工作人员深入宝平街道玫瑰湾社区,通过发放《条例》读本、宣传手册、宣传手提袋、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面对面向群众普及《条例》的基本内容,宣传施行《条例》的重大意义,回答群众关于信访工作的相关问题,切实增强了广大居民依法信访的观念,进一步增强了大家通过信访渠道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下一步,宝坻区信访办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条例》,全力推进服务宝坻“四个之区”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全区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经济发展、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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